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推行党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制度,按照《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我局面向社会公开遴选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局法常年律顾问,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
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局常年法律顾问1名,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1所。
二、遴选对象
在广东省范围内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
三、遴选条件
担任农业农村局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忠于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3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
3、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担任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局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在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局常年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
(一)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阳东区农业农村局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代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四)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五)审查以阳东区农业农村局或者其工作部门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六)为阳东区农业农村局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提供法律服务;
(七)协助阳东区农业农村局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指导等
(八)需要阳东区农业农村局常年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阳东区农业农村局常年法律顾问律师事务所根据区农业农村局工作要求常驻提供上述服务。
五、遴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7日—2026年5月13日,逾期不再受理(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
2、提交报名材料:(1)《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局常年法律顾问报名登记表》(附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2)有偿提供农业农村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的提供农业农村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报价方案;(3)身份证明(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专业证明(职称证明、律师提供执业证书);(5)荣誉证明(荣誉证书、发表的学术作品等);(6)能够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关资料。
报名材料请以书面形式密封,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
3、报名材料请以书面形式密封,邮寄或送达地点: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股。
(二)选聘
1、对符合条件的,由阳东区农业农村局综合考虑其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影响和个人执业操守等多方面因素,提出拟聘人选,报阳东区农业农村局批准,聘期2年,付款方式等以合同条款为准。
2、拟聘人选名单在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候选人,纳入区农业农村局常年法律顾问名单,有偿的法律服务按照农业农村局采购相关规定办理采购手续。
六、其他事项
报名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违反本公告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选资格。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662-6612118
附件: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局常年法律顾问报名登记表.docx
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