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丽虹因保管不善,将阳江市阳东区东城镇东风四路338号尚品珑湾5幢7层703房(证号:粤(2021)阳江市(阳东)不动产权第000596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尤丽虹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