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和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现公示《中广核江门川岛一海上风电和国能江门川岛二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期限:本公告自发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联系电话:0662-3315934。
附件:
中广核江门川岛一海上风电和国能江门川岛二海上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pdf